我是一个东莞茶山一个酒店的客房经理,我在这家酒店工作了4年了,一直没有签合同,近期提出了离职,但没有批,前几天客房开了很多房,而服务员很紧缺,原来客房服务员按满编是9个,现在有只有3个,当天这三个服务员每个人都做了20多间房,剩20多间没人做,后面我这边就向老总和人力资源部请示要求派人协助,但后面老总和人力资源部都不理,无耐之下就只能把这20多间留到第二天再做,碰巧当天生意很好,不够房卖,被老板知道了,说我没责任心,造成公司损失,现要扣除我工资的一半,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如果真要处罚只能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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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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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可以要求离职后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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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公司不能扣你的工资,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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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如果真正要扣最多也只能扣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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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你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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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公司做法违反劳动法,应向你补偿或赔偿, 我律师事务所位置在石龙,第一法院对面,如有需要请电话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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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以后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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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没有罚款的权利,你可以要求酒店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详情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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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