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孕妇已怀孕双胞胎29周,但近日经医院确诊,其中一胎儿已死亡,另一个胎儿有先天性残疾(只有一个肾),目前情况已对孕妇造成一定的生命危险,如死胎产生的毒素及孕妇面临溶血等方面的潜在危险等。出于以上因素考虑,孕妇及家属均要求尽快作引产,但医院说国家规定怀孕28周以上,不准做引产,所以没有采取引产措施。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应该到哪里反映这个问题,去哪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9-10 18:19: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