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婆住院生孩子,晚上肚子痛叫医生,第一次,只是检查一下,说还不到时候,第二次再叫医生很不奈烦,过来之后,说要打什么针,可当我们问她打这个针有什么作用以及对孩子和孕妇有什么副作用时,医生却说,我没有义务告诉你我使用药的作用以及副作用,态度极其强硬,还说让我们去做什么彩超检查一下,问其有没有必要,产妇马上就要分娩了,现在还在做彩超,且上午该做的检查全都做过了,后她没有说什么走了,第三次痛的时候,我叫护士过来,明明小孩的头都露出来,护士却说是大便,没办法,我只能再次找那个无德的医生,等他来的时候小孩的头都快出来,她还说要我老婆等等,她手套还没有戴好,孩子出生就光溜溜的把孩子从病房拎进产房去清洗(病房离产房大约30-50米,且医院当时还开着中央空调,)对于医生这种工作方法和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实在无法接受,本来产妇生产要在无菌的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监测下分娩,可我们却在病房,先不说费用是一样的,且说病房的环境能不能达到无菌的要求,如果孩子和大人出现感染等情况,责任由谁来负,账单由谁来买。在这里想咨询下律师,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和他们院方沟通!谢谢,急待!

民事相关
2010-09-12 15:05: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