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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结婚5年,他一直在吸毒,我无法忍受,2008年我回到家乡四川达州,要与他离婚,开始他不同意签名,我给他6000元人民币,他签字了。 两个月后,他把钱花完又后悔,说我骗他,要求复婚,我拒绝。 后来就一直打电话骚扰我,他在电话里恐吓我,说如果我找别的男人,他就把那个男的杀死,我担心害了别人所以一直是单身。 今年(2010年)7月份,他到我的出租屋(我现在在广东打工,无男友及配偶),强行要拉我回家复婚,我不肯他就打我,把我的脸打肿了,还将我脸颊的右下角咬伤。当时我要报警,他把手机摔了。后来他赖在我这住了4天回去了。 我不怕他,因为他不会杀我,只要我不找男人,也不会有别人受伤害。但我很烦躁,我估计他以后还会来烦我。 我想请教您,他之前的电话骚扰、打伤我、摔我手机,分别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还是属于什么刑事责任? 如果他再次上门骚扰,我应该怎么办? 请您帮帮我。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9-10 16: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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