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年,没办结婚证,没生子,我们一起在外面做生意,经常吵架,女方提出离婚,还要给她两年工资,不过生意的企业负责人是女方名字,男方可以不给吗?如果按法律规定需要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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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婚姻登记属同居关系,你们之间的财产应根据出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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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给工资,你们都是共同生活,不算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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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因此你们之间并没有结婚。只能要求解除你们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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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分,是否有工资,要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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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问题。
关于工资问题,如果能证明她是公司员工,应当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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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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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律师小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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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同居期间财产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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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你们没有结婚,所以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任何一方要走随时都可以,你们是合伙经营,工资问题也不存在,但是合伙经营所得及同居期间的其他共同财产都是要分割的,不能说什么都不给她,建议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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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
有关财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按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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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