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村民,除去自己的责任田,十年前从村委会承包本村38亩荒碱地,承包其为30年,去年因高速路修建占用了我所承包的38亩地,现已经将青苗赔偿给我,我想请问律师土地赔偿是否应该给我,如果是和村里分,那么我应该分几成!!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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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被征用有三项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
因此,你可以获得赔偿项目有两种: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对于没有给你的补偿项目你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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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是补偿给土地使用权人的,你是该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你应该得到补偿,比例一般是二八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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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