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天前在海南XX买订了一套房子,交给开发商订金5万元,签订了认购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的很明白,不买不退这5万元,并且是这个(定)字,但他们收条上写的是这个(订)字,我想问一下,该房款能不能退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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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条款生效已定金实际交付为准,既然你没有交“定金”,而只是交付了“订金”,个人认为不适用定金相关法律规定,已交付的订金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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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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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成成约定金合同,不适用定金条款,可以收回交付的订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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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