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去年年底的时候结婚,按照家乡的风俗办理婚宴,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发现肚子里有了宝宝。
1、 请问,如果离婚,肚子里的宝宝怎么办呢、?
2、 还有,订婚的时候他拿了2万的彩礼,这部分怎么分配?
3、 在前三个月,他脚受伤了,去医院花费了1万多,这部分还要女方出吗?
请哥哥姐姐们帮我想想办法吧。。。不胜感激涕零。。
-
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也不能办理离婚。双方说清楚解决好孩子和财产问题就可以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就财产和孩子问题起诉到法院解决。彩礼应该返还,医疗费自行负担。如满意,请采纳。
-
你们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分开即可,小孩自己考虑,如果生下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彩礼应当返还,对方的医疗费你没有义务支付。
-
1.你们属于同居关系,自行解除;
2.彩礼可以适当返还;
3.孩子问题,慎重考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