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午在滨北镇西丁村路口,我父亲驾驶一辆摩托车正常行驶在自东往南拐弯的时候与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踏板摩托车相撞,当时我父亲被撞在地上而且被摩托车的车把由于惯性撞击了右肋及锁骨,对方无碍。在相撞后对方(女)将我父亲扶起并道歉,并且说各自负责修自己的摩托车,对方说让他对象开拖拉机来拉走,就让我父亲走了。我父亲就将摩托车推到邻村叫人把他送回家。我父亲回家后对方就找人找上门来告我父亲逃逸,事故科交警也说是我父亲的错需要拘留,还要赔给人家钱。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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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逃逸,根据你的叙述,你父亲不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赔偿责任,你们向交通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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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要担心,到交警队事实就是的讲就行,你父亲的行为不属于逃逸,依法不能拘留,赔偿的问题要等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按责任认定赔偿。如果不是你父亲的责任,你父亲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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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父亲的行为不构成逃逸.如何处理还要等待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如对事故认定不他,可申请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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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