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六年了结婚时父母买的房子,结婚时女方基本什么都没给这几年基本没怎么挣钱,中途把房子卖了又换了一次房子。后来离婚了,我可怜她把家里的东西都给了她我带着孩子精神出户。后来大家想想决定复婚,因为钱不够贷款买了一个新的房子,办了复婚手续后当天去办了房贷,房产合同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但贷款特意脱着没有办,后来把以前的老房子卖了准备把钱补齐,但朋友需要借给朋友一部分,买房子的钱不够只能贷了两万元。现在她又开始说要和我离婚,不知道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她有权力分到吗,可以分到多少?(需要解决的是:两次换房子都是新楼,用的都是结婚时父母给买的房子的钱,我的工资只够生活费没有节余根本买不起房子,而且第一次换房子父母还给拿的装修费用,把这个房卖了也正好够复婚时第二次换房子的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