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与丈夫均系再婚,我带一女孩现3周,并婚后生育一女孩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夫妻关系不和,2010年正月份因大女儿手被烫我给孩子看手而引起争吵我回了娘家中间二月份这一个月里他们都未曾看过孩子也未曾给我与孩子生活费,3月份由于连气带累病倒后无法同时照应两个孩子不得不将孩子送回,当时公婆二均在院里站着就是不接孩子我一气之下将孩子放在院里这算遗弃吗?2010年夫将我诉至法院离婚但因孩子不满一周未判但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孩子如果离婚孩子判给谁我的嫁妆会退回吗?如果孩子跟他我还要承担扶养费吗?现在因为想孩子想的我的精神上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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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孩子送回去,有爷爷奶奶在院中不算遗弃;
2、孩子原则上判给你抚养,法院根据孩子的利益,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
3、个人的生活用品,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嫁妆这个词范围太大了应当说得再详细些;
4、现在应当是离婚诉讼正在进行中,能否离得下婚来还不好说,凭上述你的阐述,具体的思路还确定不了,建议您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再根据必要决定是否应当委托律师办理,单一的就个别问题询问,案件具体细节律师不是很清楚的话,回答只能是供您参考的,作用有限;
5、我愿意为你提供当面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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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之前的行为不构成遗弃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再次,对于抚养费问题,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所以如果孩子未判给你,你是要给抚养费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你同时也拥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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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比较小应该判决给你,但是对方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同时如果你们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需要进行分割。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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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未构成遗弃;
2.孩子会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
3.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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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你们婚前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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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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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都会依据双方具体的经济等情况确定,孩子由谁抚养更有利于他成长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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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将孩子送回她父亲家不能算是遗弃。2、原则上孩子应该判给女方。3、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可以要回。4、孩子如果判给对方你应该承担部分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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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遗弃;要承担扶养费;夫妻共同财产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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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