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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逼我走,查我上网记录,说我上无关工作的网站,并附加说我上班无故失踪,给我严重处分,并且要减薪10%。在我不接受的情况下,逼我协商解除合同,工作4年,只愿意赔n/2+1的赔偿金,并没收了手提电脑。如果不同意的话,就给我安排其他工作做,没有电脑,也不能坐在原来位置,只能安排会议室给我。 我的要求就是N+2工资,这样情况下怎么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不了,他们以这种方式安排我工作,我该怎么办 另:我工作是市场企划,上网解释是查询其他品牌相关资讯,如果单以这条来压我赔偿金,是否合理?在这期间,我未签署任何情况说明或其他书面东西

其它综合
2010-09-08 16:41: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你就按正常上班时间坐到他们安排的会议室了,看点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公司应当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支付你工资;
    2、作为协商解除,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3、公司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严重违纪才可以解除,否则 是违法解除,你可以支付你赔偿金的。
  • 公司的理由实际上就是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这需要有证据,另外还需要有规章制度文本,且该制度经合法程序制定并公告。否则就是违法的。
  • 是不合理的,可以向提起劳动仲裁表达你的要求
  • 公司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专业从事劳动争议业务,详情来电或当面咨询。
  • 根据上海高院的文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因此,单位如果要调动您的工作岗位,需要证明合理性。而单位唯一的说辞就是你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这需要单位证明:1、该规章制度向职工进行过公示,2、您存在违规行为。因此,如果您对上班时的行为有合理的解释,单位是很难找到合法合理的理由调动您的工作岗位。
    如果单位一意孤行,建议您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利益。
  • 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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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