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5月份在绍兴发生车祸,左侧枕骨骨折,右肱骨中下段骨折,右锁骨骨折,左第1掌骨骨折,今年9月份可以拆左手钢针,右手锁骨和右肱骨钢板要明年6月份再拆。这种情况伤残鉴定可以评几级?什么时候做鉴定比较好?伤残鉴定要到事故发生地去做还是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其它任何地方都可以鉴定?误工费是算到什么时候为止呢?一年后再拆钢板,是否能算一年?误工费是按事故前工作收入算的吗?
可以的话最好私了,尽快解决,现在对方不肯付医药费,本人现在又无收入,所以想早点了结此事,可以有赔偿金支付目前拆钢针及拆钢板的费用,不知怎样才能维护我最大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