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册资本已缴足50%,但未在规定的两年内缴足余下的50%,请问一定会被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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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工商局有权对你进行罚款。同时,还可以强制要求你们公司进行减资,拒不办理,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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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 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未按期交付出资的,首先对责任股东进行处罚,股东或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进行变更登记,在法定期满后公司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虚报注册资本对公司进行处罚。也即是说股东并不因未足额出资不取得或丧失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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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