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0后独生子女,因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我从小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外公在虹口区有一居室,95年公房转产权房时,我还未满18周岁,故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外公05年过世。我母亲也是独生子女,也在十年前因病去世了。现只有我和外婆相依为命,因外婆已年近80,且患有多种疾病,她多次提出要把住房过户给我这个唯一的外孙,但不知有何最简捷的途径办理过户手续,多谢专家赐教,帮忙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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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院办理继承,在继承人没有争议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获得法院调解书,然后办理过户,此种方式比公证更省钱,也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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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唯一的继承人,即使你外婆现在不给你,你外婆过世后,这个房子也由你一个人继承。可以现在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也可以由你外婆写一份房子留给你的遗嘱,然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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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外公去世,他的二分之一房产,由外婆与母亲继承,由于母亲先于外公过世,所以你可以代位继承母亲的份额。继承后,再让外婆的房产份额通过买卖或赠予给你,你就可以取得完整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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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