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物业公司的一名维修工,在2004年11月进来的,一直到现在,而合同签的到期时间是在2011年3月31日。现在公司搞劳务外包,就叫我们签提前终止合同,而赔偿从2008年开始算只算3个月。我们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30下班时间是下午17:30上6天制(每周休息一天)。还有我们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值班(晚上值班给30元叫津贴),第二天还要上班。   我可以告要求从2005年开始赔偿,白天上班多一小时,每周多一天的假日,补足晚上值班费吗? 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甲方对乙方(蒋南伟)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为基本工资300元加岗位工资300元加津(补)贴100元加___\\\\__元(固定延时工资)加奖金的工资形式(工资内已含每周1天的加班及)。每月奖金金额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确定。

合同纠纷
2010-09-07 12:01: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7377
治安案件多久无法拘留
治安拘留
治安案件多久无法拘留
二手车购置税怎么算法
购置税缴纳
二手车购置税怎么算法
产假工资表格怎么制作
产假工资标准
产假工资表格怎么制作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71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45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5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8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