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个二手房子,没有去公证前,在网上下载了一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屋主嫌麻烦不同意填,于是没有填成,而后,去了房产公证处做了公证,上面协商的价格比买入的时候少了五万,因为想以后房屋评估的时候跟做房产证的费用相对会少一些。
钱全部都付给了屋主,屋主按照给他多少钱开了多少钱的收据给我们,这样子我们有保障吗?如果他中途反悔不想卖房子,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手段维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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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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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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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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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审核相关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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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