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1年前我在广州打工,我父亲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所属部门仿照本人的笔迹,在本人不知情,更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私自给我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事后才告知我这件事情,我连对方的任何情况都不知情,更不同意这门亲事,现在父亲和男方一直逼我回去承认这段婚姻关系,请问这桩婚姻是有效婚姻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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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为违法无效婚姻,你可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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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知道之日起,90天内,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最长保护时间是登记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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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 姻 登 记 条 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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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你可以起诉婚姻登记机关违法登记,并要求他们撤销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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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