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是在我和老公结婚后去世的,婆婆还健在,现在老公提出离婚,那么公公遗留的财产我能申请分割吗?如果可以,能否在受理离婚案的时候,一起判财产分割?
若在离婚前,如何阻止婆婆和老公将家里的家产变卖(例如房屋,店面出售)?或是房管局在办理过户前需要获得财产继承人的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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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公遗留的财产你能申请相应的份额。
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申请。
可收集、保留证据(如买卖合同、收条),待离婚时,要求返还你的份额。
至于房产过户,如你公公未立遗嘱,那么你公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是继承人,你不是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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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老公继承其父遗产的部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属于您和老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在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2.房屋,店面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变卖前应征得您的同意;若属于您公公的遗产,则应获得其财产继承人的同意,但您不属于您公公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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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