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开车不小心把别人小孩的一条腿给撞断了,然后为了救治小孩我动了现场和伤者的母亲把小孩送到医院救治了,住院费和治疗费都是我出的,现在出院了,定残不起,所以也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伤残款,而他家长和我协商不成,他要我赔10万,而我原意赔2万,如果不同意他可以上法院,但是他不上法院也不同意交警队的赔偿协议。就拿刀到我住的地方叫我下楼拿刀砍我,在追砍我时我摔伤了,然后我报警了,派出所问了我笔录,就说没证人也没砍到我,就没有抓他,第二天他又来找我,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该对他不客气,因为已经影响到了我的安全了。是否和他对砍,派出所不管

民事相关
2010-09-06 13:32: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遇到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正当防卫是你的权利,但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很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建议积极和对方协商一下,有必要的话可以请律师介入,具体计算一下你应赔偿的费用。遇到紧急情况,还是报警为宜。
  • 你们之间责任的承担首先要看交警作的事故认定书,按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划分来承担。不知道你所谓的“定残不起”是何意思?如果小孩确实不构成伤残,那你是无需支付伤残赔偿款的,其他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和法律规定的数额来承担。建议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最好不要单独出门,如果对方动手,你应立即报警,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卫。
  • 已经回复过此问题
  • 只能报警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