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女方父母,在08年年底以女儿的名义购置房子一处,我们首付十二万,之后每月我们同女儿共同还贷,09年7月之后,女儿的男友有了收入,他们两个共同还贷,10年2月登记结婚,准备明年办事,因为男方的父母在农村,他又是军人常年不在,房子的装修及家具、家电等等一切都是我们这方置办和操持。现在他们的感情还不错,但是我们担心今后万一出现问题,房子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在法律上怎样分割?如果现在约定怎样既才能在法律上有根据又能使我们不损失太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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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女儿婚前个人财产,一起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现在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思进行书面约定,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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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通过你的描述及相关法律规定,此房系你女儿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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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婚后房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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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将该房产约定为男方自己的财产
如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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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属于你女儿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拟定协议,对财产进行书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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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约定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你们,使用权给他们,一旦日后他们不合,你们仍然有这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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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公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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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拟定协议。
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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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