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是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名叫**园今年1月才交房的小区,现在物业要和我们业主收取停车费,现在我们停的是在小区内公路旁搭的一个停车地,我们认为按物权法74条上说的他们不应该向业主收取费用.现在还没个商量,他们物业说是多少就是多少.这应和我们业主商量后才应收费的是吗?主要又是个新小区入住率还达不到成立业主委员会,他们就利用了这个空档这么的不合理收费.还像每家增收楼道修理费200是否合理?
在这我就是想请教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能否联合起业主们起诉他们呢?但法院会不会因金额少不受理呢?是不是只要起诉就要有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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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们是由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如果是的话,他们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而且他们完全有权利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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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看一下你与开发商强调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理性不言自明。法院会受理的,不一定非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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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一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其收费合理性不言自明。法院会受理,不必非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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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