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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育有3子1女,母已故。但是3个儿子均对父亲未尽赡养义务。所以父亲想在他身后将他名下的一套公房(只有承租权)和存款全部留给女儿(即我本人),而不愿意另外3个儿子及孙子染指。现在父亲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听说儿子的继承权是不能剥夺的,怎样才可以将房产全部给女儿呢?现在父亲年事已高,非常想赶快办好此事。

婚姻家庭
2008-03-31 22:25:52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理所有财产。也可以在生前直接赠与。
    承租的房子要看承租协议中对于承租人去世后的变更约定。从安全角度讲,如果能在生前办好变更手续就绝对没问题了。
  • 感谢杨律师的回答,但是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才有效呢?
  • 最好是公证.
  • 律师说的没错!
  • 请问:如果通过遗嘱的方式处理所有财产,也可以在生前直接赠与,是不是要其他3个儿子签字才可以生效?
  • 承租权无法继承,其他财产可以通过遗嘱方式或赠与方式处理。因为有其他三子,对处理行为进行公证可为日发生纠纷时减轻举证的压力。
    处理时不需要三子签字
  • 你可以通过变更承租人的方式来实现。在上海的话,你父亲只要将承租人变更到你的名下就可以了,前提是你应当具备同住人条件,并且和其他同住人达成一致。
  • 好主意。
  • 如书面遗嘱等同样是有效的,但法律效力上,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立公证遗嘱。
  • 你好:公房的承租权是不能继承的。 你父亲百年以后的承租权,以由房管部门决定。

    原则上是由与你父亲一起的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承租。
  • 在天津市对于公产房在特定情况下有条件地承认遗嘱继承的效力.
  • 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理所有财产。也可以在生前直接赠与。承租的房子要看承租协议中对于承租人去世后的变更约定。从安全角度讲,如果能在生前办好变更手续就绝对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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