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邻居雇佣,用自己的三轮车为他拉东西,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第三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我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受害者医药费8000元,请问雇主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应该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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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重大过错(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一般过错,由雇主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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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般情况下你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在这个实践中,你有重大过错,雇主和你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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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