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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2日父亲因上腹痛一月余之医院就诊,医院予GI,血糖.肝功能,腹部B超等检查,收费处有个卡遗漏在桌上,小姐未确认,将别人的卡刷在卡父亲的名字下.到B超检查之前,发现不对,让他们修改,他们未处理。做B超前与做医生解释得很清楚,发票上不是父亲的真实名字.检查出来发现医B超商写是的其他人名字让他更改,B超的检查医生说只能是在电脑里备注下,我们宽容了,但是这个成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其他2处检查的报告单他们都修改成了父亲的检查姓名。最后GI报告提示胃炎,肝功,血糖正常b 超现实肝胆胰腺未见异常,(B超报告单非患者姓名及其门诊号,最终门诊诊断结果是胃炎。10月12日在其他医院诊断是胃部腺癌.只能是化疗治疗,2010年1月19日父亲因医治无效死亡。2010年8月5日在南通医学会做鉴定,鉴定结果是因医患双方未能提交首次就诊时GI影像片,同时提供超声报告单并非患者姓名及门诊号(且医方不予确认),根据现有资料,专家组不能明确医方首诊是否有误诊,漏诊,故不能确定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请问是否需要重新鉴定?必须在15天之内作出回复的。请律师门帮帮我,接下来我该怎么办?谢谢!

医疗纠纷
2010-09-06 1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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