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2007年时,一直在一厂矿帮老板打理工作之事,有一人黄哥借20万给老板(相当于高利息),同时这个人认识我老公,就骗我老公给他当担保人,当时这么跟我老说:“只要你帮我把钱抄点心,就算老板不还也没有你的事,这么做只是要给老板压力的?”。当时我老公的确在白条子上签了名字。(不过不是全名)当时在亲戚家借了二十五万也借给老板。到现在那个老板厂倒闭,人早也不见了。2008年只有一辆车抵给我们在,而且这辆车是按揭的到现在也没还清。现在那个人找黑社会的人跑到我们家来找麻烦?请问各位律师我们这样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