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六月,我在**县医院剖腹产一男婴,上午八时入院,B超显示双胎,其中一个已无胎心,医生说要尽快手术,否则另一个也危险,胎龄不足七个月,可到下午四时三十才进手术室,出生后孩子低体重(三斤半)在保温箱吸氧三天(但医生并未告知孩子缺氧),一个星期后出院时,医生让孩子做脑部CT,看片子后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孩子大脑缺氧(我也不懂,问怎么办,他说注意就是)出院证上也只是写“早产儿,不适随诊”,现在 孩子一岁多了,去武汉检查为痉挛性脑瘫,请问如果要起诉医院,该做哪些工作,有多大把握呢?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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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你所述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带上相关病历当面详谈,以便做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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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吧当时的病历复印出来,以免起诉后医院涂改病历。起诉后做医疗过错鉴定,明确责任。如有不清楚地方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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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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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发现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建议你提供病历,请专业律师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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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