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宝宝最近在一家影楼照了一周岁的艺术照.我们在和影楼签订协议的时候对方并没有告知所有的底片我们没法拷贝走.当时签的协议里面写的是入册的30张相片的电子版会给刻录到cd里面,但没有写其他的照片不允许我们自己拿存储设备拷贝走.当时我们签订的时候口头问了影楼,他们当时说的是可以拷贝.但我们照完后过了几天去选片的时候,他们又不让拷贝了,说那天理解错我们的意思了.我们如果事先知道底片是不能拷贝的话也许就不在那里照了,因为我和老公在照婚纱照的时候底片是全部可以拷贝的.
我个人认为照片是我们花钱让他们照的,自然就有处理我们被照照片底片的权利.影楼不给我们,我们是否可以从法律上找到可以保护我们消费者的东西.希望您能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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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可以拷贝底片,对方拒绝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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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的肖像权属于你们本人,你们有权拷走,对方无权拒绝你们的请求。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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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拷贝,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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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片应归你们所有,影楼的版权是对其摄影作品,但不是对底片,底片当然应归消费者所有。如不能协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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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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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