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通过报纸上面的信息,按市场价格购买了二手房一处,并通过房产部门正常更名过户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并且装修入住,和卖方也不认识,同年被卖方亲属起诉与卖方共列为被告,但是却被法院判定买卖合同无效,依据是合同法52.56条和民法通则58条,民事诉讼法1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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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善意取得,法院判决错误,尽快上诉,再犹豫上诉期就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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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什么理由判决合同无效的?建议持该判决面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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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比较特殊,建议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咨询,以便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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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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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