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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我一个亲人(已过60岁,无子女,属于五保户),在驾电瓶三轮车过马路(无红绿灯,中间栏杆留有小型车辆通过的那种路口)时被一辆旅行社的车给碰了一下,当时那辆车单刹27米,双刹10米后才碰到我亲人,事发路段路限速60Km/h,造成多出骨折大小便不通,报警后警察说要双方当事人各出一半的医疗费用 请问这个事故肇事车辆应该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
2010-09-03 08:55: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类案件处理程序一般是这样的,第一,先由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二,再由法医出人身损害程度鉴定书。第三,请律师从事调解或起诉。
  •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
    常州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
  • 此事必须有事故认定书,而且根据损失才能具体作出赔偿决定.
  • 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对方车辆的速度应该超过了规定时速,这是第一,第二,如果你的亲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占道行驶或者其他的违规行为的话,警察的这种认定是有问题的,建议你请交警对此事故进行重新认定。
  • 医疗费在对方交强险限额外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护理费等应当有对方交强险承担,若有伤残,可以一并要求赔偿裁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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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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