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起因: 女员工下21:00的班,按照正常程序过静电门。保安以员工手上戴有银首饰为由,要求其摘下首饰,重头排队再过一次静电门。员工拒绝,等候了1分钟左右,保安仍拒绝手测,员工就直接向内务柜走去,冲上来4到5个男保安拦着她,拉扯她,发生肢体上的纠纷,揪扯时女员工跌坐到地上,女员工打了110,拒绝复测的女保安说女员工无赖,用手指连指女员工,女员工有推开她戳过来的手躲避,没有被点(指)到脸上,发生口角,并不允许其离开,110来了 2.调看监控录像: 女员工给其老公告知需要看那个地方的录像后,女员工无法自主行走,在警车里休息。 女员工主管,保安,110.,女员工老公,上去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女员工老公被保安拒绝看,被告知监控录看不清,被遮到 3.公司过静电门的规定:要求取下金属物品过检测门(未看到过文件),包括不管男女员工都需要在公共场合,解下腰带。 请教: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可以做哪些维权诉讼申请。 比如说女保安用手指殴打员员工未遂,保安以公司条款变相软禁该女员工,或索赔什么的。 如果官司输了,女员工会承担什么责任

民事相关
2010-09-04 16:14: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