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日我孩子发烧38.5度咽喉发炎咳嗽去医院检查,入院时我们把孩子病情(双侧股骨头坏死.轻微性脑瘫专家医生嘱咐禁止孩子用激素特别是地塞美松)告诉了主治医生
在孩子发烧38度时主治医生在未经家长签名下打地塞美松针。而且还是26日打后27日还要继续打。医生回答说“因为你老公昨天跟我吵架了我头脑一时糊涂就用上此药”。主治医生还当着副院长.外科主任张医生(医疗事故科室主任)又说一遍“是因为昨天孩子父亲跟我吵架了我头脑一时糊涂把药给孩子打进去”。家长报警,110民警来后主治医生当着民警还诬告家长带一帮人冲进他的科室打他,最后民警调查此事不属实
家长要求院方复印孩子病历跟入院陈述书,结果院方给的入院陈述书已被修改(病情双侧股骨头坏死.轻微性脑瘫.医生嘱咐过禁止给孩子用激素特别是地塞美松)都在陈述书上没有了,陈述书上多了莫名的疾病(骨软骨发育不良)等。
以上问题请求各位律师分析此医生是否触犯那些法律责任?家长应该怎样处理此事?(急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