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吗?我在剑阁县新县城某居民楼下开设了一家洗车场,刚洗车的时候,环保,城建都是收了费用的,现在他们又说根据城市规定法说城市内居民楼下不能开设洗车场,原因是因为楼上有1人投诉说噪音扰民,并且洗车的排水影响地基和墙体软化,噪音那些我们也都经过处理,已经小了很多,根本就不可能造成扰民,后投诉人又找其他住户又联名告到县里,县城建就说我们没有办理城市车辆清洗运营证,但是我们这里没有一家是通过正规途径开设洗车场.而且也都没有办理城市车辆清洗运营证。但是现在根本问题是城建叫我们搬迁到别的地方,既然要我们搬,那么城建是否该给我指定一个合适的地方?但城建根本就不听。另外搬迁需要一大笔资金,我的资金都是贷款而来,如果政府要我们搬迁,是否可以向他们要求赔偿搬迁费,房屋装修等费用。时间只有30天.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对我们,我们可以走法律渠道来保护我们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