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XXX 地址 出生年月
女方: XXX 地址 出生年月
男女双方结婚..................................................
有一儿子,由于性个不合,感情不和,现双方自愿提出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儿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由女方自行承担,男方同意将儿子户口转到女方户口本.
二,婚姻存续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女方的嫁妆彩礼由女方领回(沙发三张, 冷 气机一台,碟机一台,微波炉一台,电视柜一套,茶几一套,机顶盒一个,被套等).
三,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债务
四,男方每周探视儿子,周六晚接走,周日晚送回,春节期间初八,初九,初十由男方带,清明节当儿子由男方带.
上述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愿意共同遵守.
以上的协议我都可以接受,但是第一条"抚养费由女方自行承担",如果女方承担不倒,事后女方能响法院起诉我,追回抚养费吗?如果可以的话,第一条协议应该怎么改?
我现在还没签协议.所有咨询下各位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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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只要没有重大事由,就不可能向你追讨抚养费的。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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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到时真是因经济原因无力抚养孩子的,你作为孩子的亲爹有不能推卸的抚养义务,如何约定均不能免除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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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女方不得再次主张要求你承担抚养费,但出现某些法定事由,你也有义务承担。故无需担心。此协议少一条,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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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