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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厂方没有去结帐。医院不提供证明,怎么办? 而出院第二天,厂方提出要我上班。 请问工伤期有多长? 我该找哪些部门办理这些手续? 请告诉我 谢谢!

劳动纠纷
2010-09-02 23:14: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你好!
    你先按以下程序走:先在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愿工伤认定(治疗期可以做),再向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病情稳定后才能做,一般是出院后),然后依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 到社保局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住院费用由社保局支付,如果厂方没有为你买社保,则由厂方负责支付。
  •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申请伤残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具体详情可联系我
  • 先到社保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找公司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一年,从你受伤时开始算,如有需要,请与我联系,本律师帮你维权!
  • 本律师可帮你维权
  •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可能先要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根据鉴定等级追讨伤残赔偿金。
    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等。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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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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