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我离婚有一子由女方抚养,如再婚女方也有一子归男方抚养,这种情况能生孩子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9-02 15:32: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3、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4、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5、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 应该可以的。

    但是最好还要问一下所在计生部门
  • 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夫妻一方死亡还能再婚吗
5605
工地上伤人死亡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
工地上伤人死亡怎么赔偿多少钱
离婚子女抚养法律规定
民法典 460
离婚子女抚养法律规定
八级工伤能办残疾证吗
残疾证办理
八级工伤能办残疾证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2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49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8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4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