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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上学,97年户口从厦门农村迁至福州,01年毕业从福州迁回老家。因为有房产,我户口一直都在农村。2006年与我丈夫结婚(他跟我是同学,97年户口从龙岩长汀农村迁至福州,毕业后从福州迁至厦门一台资企业,之后因为买房,我丈夫跟女儿户口落户海沧。)按照我这种情况还能生育二胎?如果不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了第二胎,该怎办?如果想留下二胎,该罚多少钱,可以把事情解决?相关手续又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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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23:23: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