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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内科医生,30岁,怀孕3个月,是双胞胎,胎儿类型属于珍贵儿(具体不阐述,反正得之非常非常不易!!)。本来每天比较头晕,全身发软,想吐,之前保胎休息了2个月,但现在院长不同意,强烈要求去上班。上班后的岗位是内科最忙的儿科门诊,上了几天下来感觉吃不消,中午忙得来饭都打不到(上午忙完后食堂下班了),只好每天自己带饭。今天还有感冒症状(有可能是传染,有可能是太累抵抗力下降)。现在想连续请保胎假, 担心1:院长只认可本院的证明,但我老婆没有明显见红,很可能不给请。 担心2:若院长咬死不同意,要是强行不上班,又怕会被认为是旷工,被解职。 问题如下: 问题1:能否凭借外面的三甲医院证明去请保胎假。 问题2:能否协商以只拿基本工资,甚至不拿工资只交保险,将职位保留住,类似于停薪留职?

民事相关
2010-09-01 17:47: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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