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2008年六月份交给我七万元的货款,我交给公司了,可客户今年五月提出没收到过货,时间很久我记不清当时交款的情况,可双方单位账目都很乱,没办法对账,可公司要我赔账,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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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现金总有手续的咯,如果你收现金有手续,而交现金时没手续,那你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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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既然交接过都有签收的,你可以回忆下证明你交给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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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之间签订有合同吗?
付款的公司,在二年之时,才想到要货?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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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交接是有手续的,公司转账也是有记录的,你仔细回忆一下,如果双方是因为账目乱,你可以主张不是你的责任,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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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规避些法律责任,具体您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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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