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10月份在一个没有注册的工厂学徒后上班,也没有劳动合同。2009年2月13号就因工作时不慎整个右臂被机器绞到。右上臂中段粉碎性骨折,右前臂前段开放性双骨折,后段粉碎性双骨折。现在二次手术出院已有半月,出院小结医生结论右前臂翻转受限。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叫老板怎样赔偿?赔偿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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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错过工伤认定时效,你只能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对方,我们所在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有时间可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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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超过工伤申报时效,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你们老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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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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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人身损害向法院提出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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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不能申报工伤。只能按人身损害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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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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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