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是早产的,老公和他的家人认为早产的孩子不健康,多半会有残疾或者说是现在表面看不出来有问题,将来保不准会有智力问题,当然这是他们的想法,我不认为 ,孩子从出生开始,他们就没有管,更没有出一分钱抚养,现在孩子四岁了,他要与我离婚,我要求他每月付抚养费,并要求他补偿这四年来他应承担的抚养费在孩子名下,可律师和法院说不支持我提出的补偿要求,认为我没有证据要求他补偿,可他在法院上开庭时承认他四年来没有管过孩子,我该怎么办,而且,我们没有离婚,他现在居然将家门锁换了,我连家门都不能进了,边换洗的衣服都不能拿了,我该怎么样争取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而且我这边律师还劝我离了算了,带着孩子去远处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