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弟弟17岁在读初中 暑假期间被人砍断右胳膊神经断了4颗鉴定为重伤害 现在正在治疗 医生说好了以后手和胳膊也没什么功能也就是说右胳膊以后就是残废了 请问律师走法律程序 我弟弟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谢谢您了 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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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病历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相对照,确定伤残等级。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残疾程度可以分为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六级以上视为“严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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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报案,砍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案件到法院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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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弟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具体数额要根据你弟弟户口性质、实际花费、伤残级别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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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的刑事诉讼过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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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