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协商解决,这里所涉及的不是发明人纠纷,而是专利权属纠纷。这类纠纷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无约定,则又分几种情况,像您这种情况,有两种子情况供参考,第一种是委托研发,就是一方提供资金、场地和辅助工作,另一方提供技术支持,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研发方所有,委托方有免费实施的权利;另一种情况是双方的技术合作,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双方共有。上面两种情况让很多投资人觉得不合适,但规定就是如此,但问题是如果没有技术支持你花再多的钱也没有用,因此,这种情况最好是先前订一个协议。
不要动不动就通过诉讼解决,诉讼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也不一定是最佳的途径,最好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地方知识产权局(青岛市一级)调解,更专业,还可以通过仲裁机构仲裁,实在不行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不迟。客观地讲,法官在技术方面普遍有点那啥,看起来挺可怜,这种情况常见于化工、生物医药、电学和计算机通讯专业,机械方面还好那么一点点。
——专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