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一百多亩土地,给一国企买了。我们也不知道总共卖了多少钱。村长找了三个人,说是商量分钱。然后向村民宣布出嫁的女性【户口还没有转走】不分,取回来的媳妇【户口没有转到村上的】也不分。这样我们家就有两个人分不到。找到村干部,他们说是集体决定的,乡政府有个分管副乡长【还是那一级的人大代表】,说是村上的事他们不方便过问,还说这样的分配方法是网上说的
请那个懂法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这样是不是合理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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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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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没转走的出嫁女依法应该有份征收补偿金。村里的决定不合法,向信访办投诉要求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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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应当取得村民会议就安置补偿问题与征地方达成协议,在国土局审批下才能取得该地,不是几个人能私下买卖集体土地的.分钱在村民无异议时可以采纳村民会议方案,否则应按实际户口人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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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