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印刷厂的技工,在这个公司我每天早上8点上班,中午休息半个小时,晚上几乎每天都是加班到12点,而且公司不给加班费,只有你每月完成任务的超出产量的奖金,我觉得他违反了劳动法,所以想咨询一下,我应该怎么样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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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证据提起劳动仲裁,如需法律帮助,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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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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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加班,你可以主张加班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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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保存好加班的证据,即每日 工作超过八个小时的证据,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走劳动仲裁解决,如需详细询问,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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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四十个小时,超出部分算作加班,但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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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证据来证明你每天干12个小时呢?如果有的话,你有权要求你单位补发加班工资。
2、如果你单位不同补发加班工资的,你有权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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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要求加班工资,不知还有其他情形否。可来电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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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集加班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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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