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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父买了电锯,带我妹回家。路上三个男生碰倒我妹,没说对不起就离开了,我姑父上去理论,他们三个扑上来就打,我姑父误伤了内三个男生。现在,其中一个男孩在医院做伤残鉴定,其父母要求赔偿十万现金,请问,责任在谁?要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0-09-02 16:03: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的提问,给您作出如下答复:首先,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构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建议您与受害人及其家属协商解决。其次,对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这起事件中,三男孩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可以减轻您方的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您可以就以上几项赔偿项目与受害人协商解决。
  • 可以报警,由公安人员处理
  • 你姑父构成对方伤害,属于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就实际花费及精神损害部门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补偿。
  • 本案中,对方有一定过错,可减轻你姑夫的责任,但赔偿还是要赔偿的,数额可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让对方起诉
  • 这涉及到刑事责任,希望你们能够尽快请律师帮忙,恐怕会引起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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