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2年8月进到公司的,是做环保工程电气安装的,属工地技术类工人,08年4月公司才跟我们员工签定合同,只买了社保,没有公积金什么的,也没有什么福利了,还是广州普工标准860元签合同的,我是做工程安装电气的,工资平均有3000元左右。现在公司转制,工程外包,电气安装经常就是叫一人在安装,带非技术人员在实施,公司只求效益,不顾工人的人生安全,从10年6月公司就一直安排一人在作业,也不安排其他电气技术人合伙施工,使我在公司待工3个月,这种情况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能赔偿有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