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老公结婚6年了,2年前感情破裂,老公是香港人,2年前他我们协议:等我拿到香港身份证,他就要离婚,但是他要求由我来提出离婚(因为他要保住他名下的一套房子,所以我不得不答应他,而我也想有个好的环境去赚钱养活我的女儿)而我也拿到香港单程证了,正准备去香港换身份证,而我大陆所有能证明我身份的证明全部被公安局出镜处注销掉了,因为他们批准我出镜了,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到香港就会离婚,我暂住深圳市福田区照顾女儿,女儿14岁了,开学读初中一年级。女儿是我婚前自己生的,我嫁他之前是未婚妈妈,生女儿时我才17岁,这中间的遭遇我就省略了,眼看女儿9月1号要开学了,我又没工作没收入,他天天呆在香港也不工作,就在家赌球赌马,女儿的学费不闻不问,我催了他2次,他都说:我也没钱啊,我也没办法,你自己搞定吧,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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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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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借钱,离婚时是你们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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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保障以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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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