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0年8月29日)我接到一个呼和浩特xx公司的催费电话,说我有一个2006年使用的小灵通欠费150元,如不交会把我的身份证列入黑名单,到时会影响我的信誉额度。开始我以为是骗子,挂电话后致电10010,查此号码确实以我的身份证登记,但未显示欠费。后该催费人员又打电话来,进一步核实让我到xx营业厅查询并缴费。
1、不是一百多元的钱的事,这种事情让人觉得冤枉;
2、我从来没有使用过小灵通;
3、我查此小灵通2003年登记的,即使有人用我的身份证登记办理,欠费为什么2006年不通知我,现在追诉有效吗?
4、如果已超过诉讼期,将我的身份证列入黑名单合法吗?
请帮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