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四个月,上班时出事,老板不闻不问。刚开始上班时,我们老板不和我们签合同,在职工医保中心查,没帮我们交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双倍支付工资,以上职工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后主张工伤待,还有权向劳动行政机关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
申请工伤认定。不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
江苏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